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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安装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二)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标明的尺寸计算,未标明尺寸的部位可按图示比例测算。
  
  二、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炉窑部位、砖种与施工顺序,根据定额的要求,依次计算。
 
  三、在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下列情况构成的体积: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m2的孔洞。
 
  3.断面积小于0.06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4.炉门喇叭口的斜坡。

  5.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四、凡由异、特型耐火砖(或制品)拼砌而成的孔洞,或异、特型耐火砖本身所带的孔洞均应扣除其体积。


第一章 专业炉窑


  一、高炉本体的工程量不分部位按砖种计算,炉体各部所需要的条子砖,如用定型耐火砖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定额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设计要求采用母砖加工成子砖组装成结合砖的高炉与热风炉各部位,其工程量按加工后实体积计算,其加工损失量允许按大样图计算。
 
  三、高炉碳捣压下量按45%计算。
 
  四、热风炉一般耐火喷涂回弹率按45%计算,球顶和联络管按55%计算。
 
  五、高炉内吊盘工程量,按炉内最大直径处计算。
 
  六、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的折旧计算规定:
 
   1.钢架支柱、横梁按五次计算。
 
   2.钢屋架、轨道按四次计算。
 
   3.支撑、拉杆按三次计算。
 
   4.檩条、梯子、电力设备按二次计算。
 
   5.屋面瓦、围护墙瓦、照明设备按一次计算(如采用镀锌瓦铁皮应考虑回收率25年)。
 
   6.仓储费按2.5年计算。其中使用期1年、闲置期1.5年。
 
   7.维护保养费按闲置1.5年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焦炉烘炉工作大棚使用期间应计取费用=(工作棚摊销费+仓储费+保养费)。
 
  七、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计取办法:
 
   1.凡碳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8%计取。
 
   2.凡碳化室高度为2700mm以上、4300mm以下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6%计取
 
   3.凡碳化室高度为4300mm以上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直接费的4%计取。
 纳入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内的项目明细如下:
 
  (1)碳化室高度在27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小烘炉砌红砖,小烘炉铺石英砂,小烘炉、封墙、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铁板风挡,抵抗墙正后面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安塞子砖,重砌小炉头,烘炉烟囱,保护板灌浆,小炉头灌浆,炉顶灌浆,磨板砖缝灌浆,炉顶表面精整,蓄热室封墙刷浆,碳化室封墙、废气瓣与小烟道刷涂料,弯管连接处、上升管管座、桥管管口、保护板底石棉绳密封,炉体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抵抗墙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碳化室封墙边、蓄热室封墙边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装煤口、上升管口临时勾缝、密封,保护板防水层,拉条沟浇注料,炉顶吹风清扫,小烘炉、火床拆除,废物外运。
 
  (2)碳化室高度43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烘炉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烟囱砌红砖,碳化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装煤孔盖周围泥浆密封,烘炉小灶挡风板,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表面红砖重砌,炉顶、小炉头、保护板灌浆,炉顶拉条沟吹风清扫,炉体正面二次勾缝,碳化室底磨板灌浆,端墙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上部接头与底部石棉严密,小烟道承插口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桥管与水风阀连接处严密并抹灰,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缝,炉顶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炉顶纵拉条沟砂浆找平,蓄热室、碳化室封墙刷浆,拆除烘炉、火床、水灶及烟囱,拆除碳化室封墙、临时小炉头做防水层,废物外运
 
  (3)碳化室高度在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及烟囱砌筑,装煤孔盖周围灰浆密封,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蓄热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粘土质耐火砖,炉门、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表面缸砖重砌,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灌浆,小炉头灌浆,保护板灌浆,砖煤气道灌浆,碳化室磨板灌浆,炉顶拉条沟、保护板灌浆孔、砖煤气道等部位吹风、清扫、二次勾缝,端墙正面胀缝石棉严密后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接头处、底部、小烟道与废衬管、衬管与废气瓣、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后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密封后抹灰,桥管与水封阀连接处密封,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测温、测压孔四周石棉绳严密后抹灰,炉肩与保护板、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抹严密,炉底下喷管四周勾缝抹灰,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纵拉条沟填耐火浇注料,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临时小炉头及防水层
 
  除此之外,在以上三个不同系列的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还应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烘炉热态工程项目划分比例见下表。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

序号
碳化室高度
包干系数(占工程直接费)
合计
烘炉工程
热态工程
热态劳保
1
2700mm以下焦炉
8.00
1.55
4.45
2.00
2
2700mm以上、4300以下焦炉
6.00
1.45
3.14
1.14
3
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焦炉
4.00
0.29
3.02
0.69

  八、焦炉的炉体砌筑工程量,原则上应根据图示尺寸按实体积计算。

  九、在焦炉按国际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异、特型耐火砖设计备用量,不得计入砌筑工程量。
 
  十、焦炉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包括红砖、隔热耐火砖),需作改型加工时,应按改型后实体积计算工程量,其加工损失量参照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炼钢转炉设计采用带有有效使用期的耐火制品,在国标交货公差允许范围内的备品不在工程量计算范围以内。装运保存制品的密封金属集装箱,其启、封、割焊工程量,参照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电炉熔池反拱底垫层工程量,按平均厚度计算。
 
  十三、混铁车的受铁口、出铁口所占体积应予扣除,罐底突出斜坡高度的平均值计算。
 
  十四、加热炉(包括连续式加热炉、环形加热炉、步进式加热炉)炉体工程量计算,除异、特型烧嘴砖在自身造型上的孔洞要扣除外,其他采用加工砖形成的看孔口、窥视孔均不扣除。

  十五、 环形加热炉炉体结构中,凡采用砖加工或浇注料为金属拉固件或锚固件所预留的沟缝或膨胀可不扣除。

  十六、步进式加热炉梁柱耐火浇注料不包括异型模,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根据建炉座数考虑摊销比例。

  十七、铝电解槽碳块组制作,应按浇铸磷生铁或捣打底糊的净重计算工程量(但不包括碳块和钢棒重量)。

  十八、铝电解槽阴极碳块安装,按成品碳块(已铣燕心槽)的净重计算工程量。

  十九、铝电解槽捣打底糊工程量的计算,包括垫缝及槽沿板以及侧部碳块之间缝内底糊的用量。

  二十、铝电解槽侧部碳块和角部碳块如采用毛坯加工,在工程量中只计算加工后成品部分重量。

  二十一、阳极注型工程量计算,包括阳极糊的注型和腻缝。

  二十二、镁电解槽石墨阳极加工制作工程量计算包括磷酸浸清。如加工中需要改型,其损耗量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二十三、玻璃熔窑工程量计算中,应严格区分干砌与湿砌二类不同施工方法的项目。

  干砌项目为:池底、池壁、下层、上层浇注制品、吊挂平拱、桥砖、格子砖等,其余项目均按湿砌条件考虑。

  二十四、当玻璃熔窑窑壁和胸墙设计要求为弧形砌体时,工程量可单独列项计算。

  二十五、玻璃熔窑应用的大型或特大型高级耐火制品(包括石英砖、锆石英砖、刚玉砖、锆刚玉砖、莫来石砖、锆莫来石砖)设计要求机床铣、刨或研磨时,其加工工程量另行计算。

  二十六、玻璃熔窑熔池垂直支撑拱胎工程量按砌体内直径的展开面积计算,根据拱跨大小按综合基价规定系数调整。

  二十七、回转窑圆形砌体内衬不支拱胎采用活动撑砖器,其消耗含量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再计算工程量。

  二十八、石油化工炉窑拉钩砖砖槽内,无论是否放置金具,在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

  二十九、石油化工炉窑内衬工程,设计采用耐火纤维毡(板)层铺式结构时,其边缘搭接缝可按20mm计算,也可按设计要求计算。

  三十、化工炉窑挂砖拉钩垫铁,斜顶或斜墙部位每砖槽按二块计算,直墙部位每砖槽按一块计算,垫铁的单重依据设计施工图示计算。

  三十一、化工炉窑蓄热室设计采用氧化铝空心球结构时,应接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后按容重折算工程量。不应以设计图示包括备品的材料表重量计算。

第二章 一般工业炉窑

一、一般工业炉窑工程量应按砖种部位、造型、砖型、主要工序和次要工序分别计算,如需改型加工,其加工损失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遇数量不大(小于15m3以下)、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 V —— 工程量(m3);

  W —— 耐火砖单量;

  S —— 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 —— 每立方米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 —— 定额取定容重。

  三、管道衬砖工程量按砖种、砖型、内衬直径大小(划分为1m以上、1m以下两个级别)分别计算,如采用隔热耐火砖作内衬时,不必按工作层与非工作层分别划项计算。

  四、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形,按下表规定增加工程量。

编  号

1

2

3

4

5

6

7

管道直径(mm)

 

 

 

 

 

 

 

1000以下

0.10

0.20

0.06

0.18

0.20

0.40

0.12×节数

1000以上

0.18

0.36

0.08

0.44

0.36

0.72

0.16×节数

   注:①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②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变径管规格示意图


D─变径管大口直径;d─变径管小口直径;δ─衬砖厚度;L─变径管长度。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


  一、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二、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

  三、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单价另行计算。

  四、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五、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当立式金属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金属重量计入容器本体内。


第二章 静置设备安装


  一、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算单位。

  二、“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但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三、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热交换器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项目,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填充按设备安装高度6m以上、10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2,20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4。

  九、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反应器安装分别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十二、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一、“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附件所占体积。

  二、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五、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面积计算,“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一、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乘以系数0.95。

  二、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三、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项目。

  四、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五、拖拉坑按实际埋设量以“个”计算。如采用与项目不同的埋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

  六、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算单位。

  七、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

  八、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按重量计算,以“t”为计算单位。


第五章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项目应区别不同种类、容量和构造尺寸,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不锈钢储罐罐本体制作安装与碳钢油罐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

  三、碳钢油罐的各种配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锈钢储罐配件安装按金属油罐制作安装规定执行。

  四、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数量计算,“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加热器联接管主管长度按数量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加热器制作按不同构造按数量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球形罐组对安装

  一、球形罐项目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拼装就位,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皮、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的短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孔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球罐的人孔、接管孔开孔现场组对安装,应根据不同孔径与板厚,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三、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的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内包括了临时水管线敷设与拆除的工作内容。

  五、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积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考虑了防护棚的回收利用率。

  七、球罐整体热处理,应按不同供热方式和球罐不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球罐局部预热、后热和无损检验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第九章相应项目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七章 气柜制作安装


  一、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

  二、计算气柜重量时应包括轨道、导轮、法兰的重量,不包括配重块、平台、梯子、栏杆的重量。

  三、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螺旋式气柜轨道揻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

  五、气柜型钢揻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项目是以单套胎具考虑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

  六、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项目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


第八章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一、各类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多角形联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

  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项目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应另行计算。

  四、联合平台是指两台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重量。单台设备操作平台,包括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应分别计算其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

  五、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

  七、漏斗、料仓制作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材质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项目不包括角钢圈的揻制和擗八字的工作内容。

  八、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型钢塔架与钢管塔架制作安装,应根据塔架的重量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设备吊装加固件”项目。

  十二、火炬头安装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型钢揻制胎具以“圈”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工地同时揻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钢圈,不论揻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项目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四、钢板组合工字钢(H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

  十五、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型钢圈揻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九章 综合辅助项目


  一、X(γ)射线焊缝无损探伤,应区别不同板厚,以胶片“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项目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胶片有效长度为250mm。

  二、超声波、磁粉、渗透金属板材对焊缝探伤,以焊缝长度计算,“10m”为计量单位;金属板材板面探伤,以板材面积计算,“10m2”为计量单位。

  三、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按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不分设备容积和重量,每台计算一次。

  四、钢卷板开卷与平直以金属重量“t”为计量单位,按平直后的金属板材重量计算。

  五、卷板开卷平直项目的计算,除实际净用量外,还要包括项目规定的制作损耗量。

  六、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设方式,以“座”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焊缝预热、后热,应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焊缝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

  八、液化气焊缝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应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容器、塔器类设备,如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罐项目。

  九、设备整体热处理,应根据设备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

  十、焊后局部热处理,根据设备板厚以焊缝延长米计算,“10m”为计量单位。

  十一、钢材半成品运输应按运输方式按重量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项目内的“每增加1km”是指超出项目范围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管道安装按压力等级、材质、连接形式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中的用量计算;装置内界区主管廊和外管廊按施工图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计算主材用量。


第二章 管件连接


  一、各种管件连接均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10个”为计算单位。

  二、管件连接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应按设计图纸用量,执行相应项目。


第三章 阀门安装


  一、各种阀门按不同压力、连接形式,不分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阀门安装与配套法兰的安装,应分别计算工程量;螺栓与透镜垫的安装费已包括在定额内,其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螺栓的规格数量,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可根据法兰阀门的压力和法兰密封形式,按本册附录中的“法兰螺栓重量表”计算。

  三、减压阀直径按高压侧计算。


第四章 法兰安装

  一、低、中、高压管道、管件、法兰、阀门上的各种法兰安装,应按不同压力、材质、规格和种类,分别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压力等级执行相应项目。

  二、各种法兰安装,项目中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透镜垫、螺栓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


第五章 板卷管制作与管件制作



  一、板卷管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二、板卷管件制作,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三、成品管材制作管件,按不同材质、规格、种类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主材用量包括规定的损耗量。


第六章 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


  一、管道压力试验、吹扫与清洗,按不同的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本章各项目内均已包括临时用空压机和水泵作动力进行试压、吹扫、清洗管道连接的临时管线、盲板、阀门、螺栓等材料摊销量;不包括管道之间的串通临时管口及管道排放口至排放点的临时管,其工程量应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三、泄漏性试验适用于输送剧毒、有毒及可燃介质的管道,按压力、规格,不分材质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无损探伤与焊口热处理



  一、管材表面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不分材质、壁厚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焊缝X光射线、γ射线探伤,按管壁厚不分规格、材质以“10张”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焊缝超声波、磁粉及渗透探伤,按规格不分材质、壁厚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焊缝应按照设计要求的检验方法和数量进行无损探伤。当设计无规定时,管道焊缝的射线照相检验比例应符合规范规定。管口射线片子数量按现场实际拍片张数计算。

  五、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按不同材质、规格及施工方法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八章 其他


  一、一般管架制作安装按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单件重量在100kg以内的管架制作安装;单件重量大于100kg的管架制作安装应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冷排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100m”为计量单位。

  三、套管制作与安装,按不同规格,分一般穿墙套管和柔、刚性套管,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所需的钢管和钢板已包括在制作定额内,执行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项目。

  四、管道焊接焊口充氩保护适用于各种材质氩弧焊接或氩电联焊焊接方法的项目,按不同的规格和充氩部位,不分材质以“10口”为计量单位计算。执行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选用项目。

  五、钢塑过渡接头安装(法兰连接),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定额中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用的螺栓,螺栓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其中螺栓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一、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二、红外线探测器按图纸设计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项目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三、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四、线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延长米计算。项目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启/停按钮,按图纸设计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应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六、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入(出)和多输入(出)两种形式。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报警模块(接口)、总线隔离器等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九、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阶段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十一、气动钢瓶驱动盘、多线制控制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七、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与音箱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八、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按图纸设计,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九、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按图纸设计,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管沟槽式连接项目已包括了管件的安装费用,管件本身的价值可按“表一”规定另行计算。

沟槽管件含量表

表一    

项 目 名 称 单位 公 称 直 径 (mm以内)
沟槽管
件含量
四通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三通 4 4 4 0.5 0.5 0.5 0.5    
接头 2 2 2 2 2 2 2 2 2
小计 6 6 6 5.5 5.5 5.5 5.5 4 3

  三、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含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表二   

序号

项目名称

型 号

包 括 内 容

1

湿式报警
装置

ZSS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2

干湿两用
报警装置

ZSL

两用阀、蝶阀、装置截止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等

3

电动雨淋
报警装置

ZSY1

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4

预作用
报警装置

ZSU

干式报警阀、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块)、流量表、截止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手动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5

室内
消火栓

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

6

消防水泵
接合器

地上式SQ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地下式SQX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
墙壁式SQB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

7

室内消火栓
组合卷盘

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五、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集热板制作安装均按图纸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除消防按钮外全套产品的安装工作,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九、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2。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包括自给水干管消火栓三通或给水支管消火栓弯管底座至消火栓(包括消火栓、法兰接管、带泄水口的法兰短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法兰、阀门等)的全部安装工作。

  十一、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短管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二。

  十二、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十三、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按图纸设计,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延长米计算。



第三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一、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螺纹连接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喷头安装按不同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按图纸设计,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一、泡沫发生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消防系统调试


  一、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计算,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

  三、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10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按图纸设计,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每樘为一处。

  六、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按图纸设计,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一个阀为一处。

  七、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一章 管道安装

  一、各种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阻火圈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各种法兰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七、管道消毒、冲洗,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如设计要求仅冲洗不消毒时,应扣除材料费中漂白粉的含量,其余不变。

  八、连接卫生洁具的给水、排水管道,图纸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没有明确要求的,给水管道计算至卫生洁具进水阀门处(角阀、自闭冲洗阀等),排水管道计算至出楼地面、墙面10cm处。


第二章 阀门、浮标液面计安装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已包括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浮标液面计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水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户用热量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消毒器、消毒锅、饮水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 供暖器具安装


  一、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钢制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暖风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中,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中心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分(集)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保温隔热层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10m2”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 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一、钢板水箱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 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一、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二、抽水缸安装、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及图示数量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格型号及图示数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燃气管道钢套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燃气管道引入口安装、引入口保温及砌保温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及图示数量,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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